一、事项名称: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
二、设定依据: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)
三、申请条件:经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、核准或者备案的金属冶炼单位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。
四、办理材料:
1、建设项目审批、核准或者备案文件;
2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;
3、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;
4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专家审查意见;
5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;
6、建设(规划)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(复制件);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
五、办理地点:市行政服务大厅安监局窗口
六、办理时间:周一到周五
七、联系电话:0474-8156797
八、办理流程:企业申请 窗口受理 审查 批复
九、责任部门: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十、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
十一、收费情况:免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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