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>在线服务>办事指南>正文
金属冶炼建设项目
───
发布时间:2015-06-30 08:19    作者:安监局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【字体:

一、事项名称: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

二、设定依据: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)

三、申请条件:经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、核准或者备案的金属冶炼单位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。

四、办理材料:

1、建设项目审批、核准或者备案文件;

2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;

3、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;

4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专家审查意见;

5、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;

6、建设(规划)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(复制件);
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

五、办理地点:市行政服务大厅安监局窗口

六、办理时间:周一到周五

七、联系电话:0474-8156797

八、办理流程:企业申请    窗口受理     审查     批复

九、责任部门: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
十、办理时限:7个工作日

十一、收费情况:免费

 

 


分享到:
0
相关阅读
〖文章来源:〗〖责任编辑:安监局〗〖打印〗〖关闭
主办:乌兰察布市安监局 
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人防综合大楼7楼 
联系电话:0474-4852013